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申报重点及条件
发布时间:2019-01-13 13:30:25
一、支持领域
先进数控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自控系统与精密仪器仪表、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高效节能设备、新能源关键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印刷机械、数字化医疗器械、工程机械及轨道交通设备、新型纺织机械、煤矿机械、核辐射成像探测装备以及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关村创新主体;
(2)申报单位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单位或使用单位。其中,研制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需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注册的单位。使用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需为已应用中关村企业等中关村创新主体研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单位;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是指采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在国内或北京地区首次应用。申报单位需提交重大技术装备首次应用时的正式合同,且合同签订时间应不早于2017年10月1日且不晚于2018年11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重大技术装备包括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总成或核心部件。其中首次应用的成套设备总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250万元以上、总成或核心部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所申报项目如存在项目纠纷或知识产权纠纷不能申报;
(6)项目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京发改〔2010〕1634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