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完成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06-08 11:35: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 2023年6月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