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会yth0008

    政策动态

    首页 > 政策动态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8:42

      各区(新区、特别合作区)相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深工信规〔2022〕7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日 — 2023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如有问题,可向所在区相关部门咨询。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2918333-2005/2069

    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82229120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5227187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6542171

    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

    27848214

    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83258251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3336046、23336011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9129591758、28339242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88212445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8333754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2100933

      四、佐证材料

      企业需在梯度培育平台打包上传以下佐证材料:

      1.《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2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2年12月份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深圳信用网下载国家标准版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企业主营业务及主导产品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6.2021年度财务数据佐证材料(2021年度审计报告;如无2021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带税务局电子印章的2021年度纳税申报表,包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7.2022年度财务数据及研发费用佐证材料(2022年度审计报告;如无2022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从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下载的带税务局电子印章的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需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同时下载提供《资产负债表》,企业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可提供《期间费用明细表》;如年度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未体现主营业务收入数据,需对主营业务收入数据进行专项说明)

      8.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评分值较高的一项知识产权;其中“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需提供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自主研发的I类知识产权”需提供企业申请该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9.以下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

      (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佐证材料。

      (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包括国家部委、省直单位、深圳市认定的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2020年至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请各区相关部门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7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向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知识产权指标说明.docx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5月25日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parispicturesblog.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游艇会yth0008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