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重点是什么
一、支持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即将注册企业的创新团队。
二、支持条件
本办法所指颠覆性技术是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
1、技术突破性。在科学原理、工艺技术或跨学科、跨领域技术的集成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相较原有技术路径,其核心指标提升率高。
2、产品替代性。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后,以该项技术为核心的产品具有颠覆性创新,有望引发产品与服务(包括工艺装备和设计方法)的更新换代,或者创造全新的产品形态,可产生新的设备、原材料、工具或辅助品。
3、市场广泛性。可强劲挤占原有的产品市场,市场和产业的容量大;或者引发和培育出新市场需求,形成规模庞大的新市场。市场规模超百亿元,对民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极大的提升与改变。
4、产业变革性。与其相关的产业在组织管理模式、产品制造生产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等方面必须进行相适应或创新性变革。
原则上,项目和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团队、技术装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
2、项目团队必须拥有与核心颠覆性技术领域相关的基础专利或核心专利,或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已经完成基础理论创新,进入技术概念验证或者科技成果转化阶段,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01.01-2020.12.31。
4、项目负责人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
5、必须得到至少一位专家实名推荐(实名推荐专家须为来自研究机构,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正高级教授或研究员)。
6、创新团队在立项后必须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并及时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
三、支持内容及额度
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一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第二至三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