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有多少
在广东省科技创新体系中,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奖励的具体内容,包括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为企业把握这一发展机遇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建议。
2024年4月7日发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实施办法》,在第十三条创新平台认定奖励中提到了广东省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批准或者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一次性三千万元奖励。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广东省认定的上述同类型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一次性一千万元奖励。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对同一级别资质认定仅奖励一次;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广东省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可给予一次性三百万元奖励。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对同一级别资质认定仅奖励一次。
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获得国家、广东省认定的其他支持:
1.允许涉及国有资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精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及设备运营管理办法,报理事会批准实施。鼓励2.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新型研发机构取得的业绩同时认定为共建单位的业绩。
3.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4.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县(区)政府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科研项目立项、基础条件建设、人才住房配套、子女入学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政策会随时间调整,且可能因地区(如惠阳区与其它地区)、机构具体情况(如是否为初创期、研发投入大小、是否已享受其他补贴等)而有所不同。因此,对于2024年的申报奖励,建议直接咨询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