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09:37:13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锡工信规发〔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无锡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遴选推荐工作。2024年,全市拟认定200家左右市级
一、2024年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遴选推荐工作。2024年,全市拟认定200家左右市级
二、2024年无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本通知明确的认定重点领域,根据《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和《指南》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确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可向所在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基本条件和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此时不需编写申请报告)。
(二)地方初审。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初审:
1.基本条件审核。包括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认定领域,是否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申报企业近2年内(2022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应无《办法》第六条明确的三种情况。
2.复核企业自评分。对照《指南》中《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进行核对,并对企业自评分进行复核。
(三)推荐上报。经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基本条件、评分70分(含)以上的意向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通知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印制格式说明》编写完整的申报材料,并负责汇总后统一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单位直接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综合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复核,对推荐申报企业是否满足基本条件、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复审,对信用情况进行核查,视情组织随机现场抽查。
(五)专家评审。根据申报企业的行业分类,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六)公示认定。对通过市级复审和专家评审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标准、要求和程序,准确理解有关指标内涵,提高申报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把好初审关,向上推荐数应控制在年度目标指标的1.5倍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