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明专利奖项目奖励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4-06-07 10:00:42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京政办发〔2007〕33号),其中第二条规定,一、北京市发明专利奖项目奖励
市发明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市发明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1、一等奖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二等奖15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3、三等奖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发明专利授予特等奖,授奖数1项,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二、1、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
2、申报人的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发明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
4、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发明专利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效证明材料;
7、评选办公室要求或申报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市发明专利奖励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渠道之一或评选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单位进行申报。重复申报者,不予受理。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