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
一、申报方向
(1)网络安全防护,包括实现资产管理、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入侵检测和防御、身份管理和访问控制、数字签名、商用密码应用、数据保护等防护功能的平台或系统。
(2)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包括具备网络攻击监测发现、网络流量分析与监测、态势感知、威胁预警与情报共享等监测预警能力的平台或系统。
(3)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包括支撑攻击溯源、事件响应、取证分析、应急恢复、应急演练等应急处置需求的平台或系统。
(4)网络安全检测评估,包括提供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源代码分析、漏洞检测、渗透性测试、模拟仿真、安全培训等检测评估能力的平台或系统。
(5)新技术新应用安全,包括用于保障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下一代网络(5G和IPv6)、物联网、车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的平台或系统。
(6)其他,应用效果突出、创新性显著、示范价值较高的网络安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
2.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所属下级单位、子公司可作为独立申报主体。
三、支持政策
颁发荣誉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