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有哪些
2.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建筑业1%;其他3%;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
4.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医药制造业企业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可视同发明专利申请);
5.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独立设置,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6.企业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7.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满足条件的企业需要先自评打分,参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自评分数大于等于60分的企业才可申报。
2.需要注意的是有效知识产权是指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
3.因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企业无法申报;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申报,明确北京延庆区